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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电动助力自行车EPAC安全标准-EN 15194指令

日期:2012-03-23 15:37:19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EN 15194标准制定的背景
  2002年3月18日由欧共体议会和委员会发表了关于2轮或3轮车辆的产品认证条例EU-Directive 2002/24/EC。 第一条指出:“装有电动机的脚踏助力车,最大连续额定功率为0.25Kw,车速达到25公里/时后,输出功率不断减少至零;如果停止蹬踏,则这个过程持续更短。”此类助力车是被排除在产品认证之外的。超出相关技术的智能电动车必须具备产品认证,并被归类与轻骑摩托车,因而,必须遵守与其相关的法规,而此类助力产品的规范一直没有出台。2005年欧盟技术委员会自行车专委会TC333在布鲁塞尔讨论了有关CEN电动自行车标准部分的定稿,这份标准的编号为EN 15194,简称EPACs,即:电力助动两轮车。此次会议之后,又在CEN委员会的30个国家内举行第二次公开征询意见。计划在2008年初新的电动自行车标准能被欧委会接受并实施。直到2009年欧盟CEN/TC 333标准委员会颁布的pr EN 15194(车辆进行标准规范)正式被批准生效。
  EN 15194标准进程:
  2009年1月14日,标准被采纳审议。
  2009年7月31号之后标准必须被贯彻为国家标准,之前的标准需要被撤消。
  2009年4月30日标准宣布生效。
  EN 15194标准所针对的产品是:
  1。 电动助力车;
  2。 最大额定功率小于250W;
  3。 车速达到25公里/时,输出功率不断减少至零;如果停止蹬踏,则这个过程持续更短;
  4。 供电系统使用电池的直流电压小于或等于48V或者整合一体式电池充电器带有230V输入。
  欧盟新电动助力自行车(EPAC)安全标准EN 15194的范围包括:直流电压不得高于48V;最高持续额定功率为250W;当速度达到每小时25公里时,输出逐步降低最后切断。
  EN 15194对产品的要求:每辆车的每个单独部件都需要符合标准要求并且相应带有CE标准,CE的标准的符合以及标准的使用是厂家和买家的责任。
  EN 15194对电动助力车的要求是:
  Electric circuits(电气电路)
  Batteries(电池)
  Electric cables and connections (电气连线和接头接口)
  Power management (功率管理)
  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 (电磁兼容)
  Maximum speed for which the electric motor gives assistance (电动机助力的最大速度)
  Maximum power measurement。(最大功率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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