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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版RoHS指令公布生效

日期:2012-03-31 16:21:41 来源:不详   【字体:

欧洲议会于2010年11月底通过的《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特定有害物质禁用指令》(即欧盟 RoHS 指令)2002/95/EC的修订版已于2011年3月21日正式提交世界贸易组织进行通报咨询。修订版指令即将于2011年6月或7月在欧盟公报上正式公布,并将于公布后20天生效。欧盟各成员国也将在18个月内将新修订的指令转化为国内法规并实施。

新修订的RoHS指令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除少数产品外,包括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在内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都将被纳入管制;新增第11类电子电气设备;将与REACH法规进行协调并取得共识;对生产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的定义及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将来增加新的限用物质的程序规定;更严格的执法和产品召回机制以及要求符合指令的产品采用CE认证标示等规定。

 电子电气产品是宁波地区重要出口商品。据统计,仅2011年1-4月,宁波地区已检验检疫出口包括电子电气设备在内的各类机电产品9.29万批,金额突破30.57亿美元,其中欧盟市场份额占比达到1/3。RoHS指令修订版的发布要求企业进一步规范RoHS指令的执行,对REACH法规给予更多的关注,并对企业的文件管理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不符合RoHS指令的产品也将付出更大的代价。相关电子电气设备生产企业,特别是有产品被新纳入该指令管制范围的出口企业应及早做好相关准备。

鉴于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一是应注意收集修订版RoHS指令的相关信息及发展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对工作,新企业应及早对自身产品的RoHS指令符合性进行核查;二是加强与相关技术部门的沟通,明确自己的产品是否受指令修订的影响,对符合性声明和CE认证需要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准备,必要时进行整改;主动与客户沟通联系,并与业内人士交流应对办法,确保产品顺利出口欧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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