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R认证机构承诺履行其在为管理体系提供认证服务时确保公正性的责任,并特此声明以下公正性方针:
声明 01
ICR认证机构在提供认证服务时,不得使自身处于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并对相关方的公正性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的情形。
声明 02
ICR认证机构不得通过对资源的充分管理,使自身处于审核人员追求金钱利益的情形。
声明 03
ICR认证机构的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应保持良好沟通,理解公正性的重要性,以确保所有审核结果公开透明。
声明 04
ICR认证机构审核人员在开展审核服务时应秉持客观公正的职业素养,并通过持续提升专业能力与业务技能,清晰认识认证服务的提供工作。
ICR认证机构承诺履行其在为管理体系提供检测服务时确保公正性的责任,并特此声明以下公正性方针:
声明 01
与检测相关的活动应公平、独立地开展,且由代表理事对此予以保障。
声明 02
ICR认证机构负责公平、独立地开展与检测相关的活动。据此,我们不允许商业、财务或内外部不当压力破坏公平性,并确保在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不开展检测活动。
声明 03
在开展检测工作时向客户提供公平、透明、准确的结果,并保护客户的保密信息与财产权。
声明 04
作为检测实验室,ICR认证机构持续尽力识别、消除并降低影响公平性与独立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