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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机械法规 (EU) 2023/1230 实施指南
 
资料介绍

核心变化与挑战

1 欧盟机械法规 (EU) 2023/1230

作为机械制造商的核心参考文件,欧盟机械指令规定了机械的最低安全要求。该指令上一次更新是在2009年12月29日,当时推出了2006/42/EC指令。

2020年,作为委员会“适应数字时代的欧洲”工作计划的一部分,机械指令完成了影响评估,评估结论认为需要解决多项空白问题,具体包括:

(1)应对新兴技术带来的新风险;

(2)厘清范围定义的法律不确定性;

(3)完善高风险机械的相关规定;

(4)推行数字化文件;

(6)统一指令转化与解读的差异。

随着实施日期临近,原始设备制造商/机械制造商有必要了解核心变化与挑战。

对原始设备制造商的影响

对于在欧盟出口或销售设备的原始设备制造商而言,本法规将取代机械指令2006/42/EC。其核心要点如下:

  • 全新合规路径
  • 附件结构调整,优化逻辑流程
  • 基本健康安全要求新增条款
  • 数字化文件要求
  • 网络安全要求

关键日期

新版欧盟机械法规 (EU) 2023/1230 于2023年6月29日在官方公报发布,2023年7月19日生效,设有42个月过渡期,实施日期为2027年1月20日。该日期适用于所有欧盟及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由于本文件为法规而非指令,将同步直接适用、无需各国转化修订。2027年1月20日之后,所有机械及相关产品投放到欧盟市场前,均须符合新版法规要求。

新版机械法规的核心变化包括:调整现行机械指令2006/42/EC的附件排序、聚焦技术迭代需求、应对网络安全攻击威胁。

附件重新排序

附件完成重新排序以优化逻辑,基本健康安全要求移至附件III,机械与产品类别要求、安全部件参考清单移至附件I、II。

附件IV列明支撑法规合规所需技术文件要求,附件V明确符合性声明或整合声明的内容细则。

附件VI至IX为机械及相关产品的合规路径提供依据。

附件I:机械或相关产品类别

附件I分为A、B两部分:

  • A部分:新增安全部件、采用机器学习实现完全/部分自主行为的嵌入式安全系统(保障安全功能),纳入采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未来方案范畴
  • B部分:涵盖现行机械指令2006/42/EC附件IV的大部分机械,除外可拆卸机械传动装置(含防护装置)、可拆卸机械传动装置防护装置、车辆维修升降机、便携式弹药驱动固定机械及其他冲击机械(该类产品归入A部分)

附件II:安全部件参考清单

纳入采用机器学习实现完全/部分自主行为的安全部件与嵌入式安全系统(保障安全功能)。

附件II另一新增项为机械驾驶室集成过滤系统(用于防护操作人员及他人免受农药等有害物质侵害)及对应滤芯。

附件III:基本健康安全要求

本附件新增多项重要条款:

  • 人机工效学(第1.1.6条):考量操作人员与具备完全/部分自主行为的机械/相关产品的交互方式
  • 自主移动机械(第3.6.3.3条):新增专项要求,纳入附件III及抵消机械/相关产品移动风险的补充基本健康安全要求
  • 防篡改保护(第1.1.9条):新增运营技术网络安全要求,适配工业网络安全系统普及、互联企业数据增长需求,覆盖硬件与软件要求

机械须确保本地或远程外接其他设备不会引发危险状况;此外,传输信号/数据、接入关乎合规安全关键软件的硬件组件,须防意外/蓄意篡改,并留存合法与非法操作记录。

关乎机械/相关产品健康安全合规的关键软件与数据须明确标识,并做好防意外/蓄意篡改保护;机械/相关产品须识别安全运行必需的预装软件,随时以便捷形式提供相关信息;同时留存软件合法/非法操作、软件修改或配置变更记录。

控制系统新增要求

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制造须防范危险状况,可承受适配工况与风险的额定运行应力、预期及非预期外部影响,包括第三方可预见的恶意致险操作。

此处明确安全与网络安全的关联,要求启用追溯日志,记录市场投放或投入使用后的安全软件版本上传、操作相关数据,日志留存期限为上传后五年。

该要求仅用于应国家主管机构合理请求,证明机械/相关产品符合基本健康安全要求。

针对开发具备完全/部分自主行为、不同自治等级运行的控制系统或逻辑的原始设备制造商,附件III基本健康安全要求新增专项条款:

不得超出既定任务与运动空间执行动作;

基于软件的安全功能系统安全决策数据须启用记录功能,留存期限为市场投放或投入使用后一年;

随时可校正机械/相关产品,维持固有安全性。

重大改造——第3条第16款释义

机械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后,若通过物理或数字方式(硬件或软件)进行制造商未预见的改造,且产生新危险、加剧现有风险、影响产品安全,需要采取重大新防护措施的,该改造视为重大改造。

实施重大改造的主体,须在改造后产品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前,重新开展合格评定;评定可仅针对改造产线部分,无需覆盖整机总成。

合规路径

法规强化第三方认证要求,但附件I B部分机械仍可自主认证,前提是优先采用协调标准或通用规范。非附件I所列设备,优先采用协调标准,合规路径适用附件VI模块A。

其余设备均须通过公告机构完成第三方认证。

合规路径细则见于机械法规 (EU) 2023/1230 附件VII、VIII、IX。

罚款与处罚

第50条授权成员国确定违反机械法规 (EU) 2023/1230 的罚款与处罚额度。目前尚未最终确认,预计与网络与信息安全指令 (NIS2) 等近期指令保持一致,最高可处1000万欧元罚款或全球年营业额的2%。

原始设备制造商行动建议

  1. 下载机械法规2023/1230并研读
  2. 识别影响自身及产品的变更,针对防篡改新增要求,开展网络风险评估
  3. 具备网络设备的,完成漏洞评估,制定网络安全要求并落实防护措施
  4. 审阅、更新或编制网络安全文件,可联合第三方咨询机构合作完成
  5. 持续关注最新动态

补充信息

欧杰检测将持续更新机械法规 (EU) 2023/1230 详细内容及配套标准发布动态。

如需提升企业运营、安全与生产效率,可查阅官网了解配套服务、工具与技术方案;如需了解工业网络安全、运营技术环境防护方案,可查阅最新网络安全资源。

网络与信息安全指令 (NIS2) 制造业适用范围

NIS2指令新增覆盖化工、废弃物管理等行业,叠加已纳入的能源、交通等领域。

参考书目

附件I:机械或相关产品类别

A部分(适用第25条第2款程序)

  1. 可拆卸机械传动装置(含防护装置)
  2. 可拆卸机械传动装置防护装置
  3. 车辆维修升降机
  4. 便携式弹药驱动固定机械及其他冲击机械
  5. 采用机器学习实现完全/部分自主行为的安全部件(保障安全功能)
  6. 搭载机器学习完全/部分自主嵌入式安全系统的机械(保障安全功能,未单独上市,仅针对该系统)

B部分(适用第25条第3款程序)

  1. 加工木材及同类材质、肉类及同类材质的圆锯(单/多锯片)
  2. 木工手动进给平刨机
  3. 木工单面压刨床(内置机械进给、手动装卸)
  4. 手动装卸木工带锯
  5. 上述及指定木工机械组合机
  6. 多刀架手动进给木工开榫机
  7. 手动进给立式轴木工成型机
  8. 便携式木工链锯
  9. 金属冷加工压力机(含折弯机,手动装卸,活动工作部件行程超6mm、速度超30mm/s)
  10. 手动装卸塑料注塑/压缩成型机
  11. 手动装卸橡胶注塑/压缩成型机
  12. 井下作业机械(机车、制动车、液压支架)
  13. 手动装载家用垃圾收集压缩车
  14. 坠落风险超3米的载人/载人载货升降装置
  15. 人体检测防护装置
  16. 配套指定压力机/成型机的互锁移动式动力防护装置
  17. 安全功能逻辑单元
  18. 防倾翻保护结构
  19. 防坠物保护结构

附件II:安全部件参考清单

  1. 可拆卸机械传动装置防护装置
  2. 人体检测防护装置
  3. 配套指定机械的互锁移动式动力防护装置
  4. 安全功能逻辑单元
  5. 危险运动控制带故障检测附加功能阀门
  6. 机械排放抽取系统
  7. 运动部件防护装置
  8. 升降机械载荷与运动监控装置
  9. 人员座椅约束系统
  10. 紧急停止装置
  11. 静电消除装置
  12. 限能与泄压装置
  13. 降噪减振系统装置
  14. 防倾翻保护结构
  15. 防坠物保护结构
  16. 双手控制装置
  17. 载人升降机械专用部件
  18. 安全功能软件
  19. 机器学习自主行为安全部件
  20. 驾驶室有害物质过滤系统及滤芯

免责声明

本闻呈现上海欧杰对最新欧盟机械法规的解读,基于当前认知与法规状态提供参考。依据本内容采取的任何行动,风险自负。建议进一步调研验证补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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