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R Polska 自愿性产品认证程序说明
一、认证基础信息
发证机构:ICR认证(认可号AC-197,公告号2703)
认证性质:自愿性产品认证
认证模式:1a型 —— 检测样品 + 技术文件审核 + 颁发型号证书
核心依据:ISO/IEC 17065、ISO/IEC 17067、ISO/IEC 17025、相关协调标准
证书效力:针对产品型号/送检样品长期有效,不覆盖后续批量生产
是否监督:无获证后监督
二、认证适用产品范围
液压与气动驱动装置
工业机器人、机械臂
旋转电机、发电机、变压器
电动机、电源、整流器、转换器
防爆电气设备
原电池与蓄电池
电信终端、收发设备
电气电子设备(EMC电磁兼容)
音视频设备及配件
三、认证完整流程
1. 提交申请
填写官方申请表F-P-07-01
附件:技术文件、设计图纸、使用说明、检测报告、产品信息
接受ISO/IEC 17025认可实验室出具的3年内有效报告
2. 申请审核
ICR审核资料完整性、标准匹配度、认证能力,不具备能力将书面拒绝。
3. 出具报价与合同
审核通过后提供认证费用、检测费用及时间计划,签署合同后启动认证。
4. 产品评估
技术专家审核文件、核对产品一致性,必要时安排测试,不符项需整改。
5. 独立评审与认证建议
由未参与评估的独立人员完成最终评审并形成发证建议。
6. 认证决定与发证
合格颁发无期限产品符合性证书,不合格书面说明原因。
四、证书管理规则
1. 证书使用
仅在认证范围内使用,不得误导宣传,复印件必须完整。
2. 变更管理
产品、结构、工艺变更须提前申请,标准更新需重新评估。
3. 证书范围扩展
新增型号/规格需书面申请并重新评估,合格后颁发新证书。
4. 证书限制、暂停、撤销
违规、未整改、擅自变更等情况可被暂停或撤销证书,撤销后立即停止使用标识。
五、费用与责任
费用按报价执行,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
企业对产品合规与使用后果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