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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产品入关申请流程,食品及药管局审核

日期:2012-04-02 16:14:06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1、 进口商或代理商在货物到达五日之内向入境口岸海关递交申报单;

  2、 食品及药管局通过以下途径获知监管食品之入境

  .海关入境申报单复印件(CF 3461,CF 3461ALT, CF 7501 或其替代件)

  .商业发票的副本,以及

  .担负责任、税务和接收处罚之保证。

  3、 ,进口商之入境申报单以确定是否要进行实物检查、码头检查或抽祥检查。

  4、 决定不做抽祥检查。食品及药管局向美国海关和提出申请之进口商发函"可以进行"。对于食品及药管局来说,该货物即放行了。

  4B、决定根据以下项目作抽祥检查:

  .货物之性质;

  .食品及药管局之优先次序,以及

  .该商品的历史。

  食品及药管局向美国海关和该进口商发出"抽样通知"。该货物必须保持原封不动,等待进一步通知。取样之后,进口商可以将货物移至其他码头或仓库(详情请与美国海关联系)。

  5、 食品及药管局获取实物样本。样本送食品及药管局区实验室进行检验分析。

  6A、食品及药管局经分析确认样本符合要求,食品及药管局向美国海关和进口商签发"通知"。

  6B、食品及药管局分析认定样本"似乎违反FD&C法以及其他相关法"。食品及药管局向美国海关和进口商签?quot;扣留和听证通知",该通知

  .说明违法性质,

  .给进口商十个工作日陈述可以接收该货物的理由。

  这个听证是进口商为该批进口进行辩护和/或提供证据使其合法入关的唯一机会。

  7A、收货人,实际货主,进口商或其指定代表对"扣留和听证通知"作出反应。针对该货物是否可以接收作出口头或书面证词。

  7B、收货人,实际货主,进口商或其指定代表对"扣留和听证通知"既不作出反应,又不要求延长听证期限。

  8A、食品及药管局对该产品是否可以接收举行听证。这个听证是陈述相关事务的机会,仅限于提供相关的证据。

  8B、食品及药管局向进口商签发"拒绝入境"通知。这是曾向其签发"抽样通知"的同一个人或公司。所有收到"抽样通知"以及"扣留和听证通知"者皆发给一份"拒绝入撞"通知。

  9A、进口商提供证据,证明该产品符合要求。提供经可靠实验室检验、符合己公布的人类食物中"污染物和残缺标准的抽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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