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授权书不能委托制造商的专属责任,包括:
器械的设计
质量管理体系
技术文件的起草
MDR法规第10条第(1)、(2)、(3)、(4)、(6)、(7)、(9)、(10)、(11)和(12)款规定的义务
这些仍然是制造商的唯一责任。 责任(MDR法规第11条第5款)
EU AR 可与制造商对有缺陷的器械承担连带责任,但这种责任是有条件的——仅当制造商未遵守其在法规下的义务且未在欧盟设立时适用。 这意味着:
作为制造商的欧盟授权代表,承担了一定的制造商的合规风险,因此EU AR有强烈的动机去不定期核实制造商的合规性
如果制造商违反其义务,EU AR应终止授权
终止后,EU AR必须立即通知主管当局,并在适用时通知公告机构 上海欧杰科技有限公司为德国德宝国际(欧盟欧代注册号DE-AR-000046097)在中国境内唯一合法代表,能够为您提供德国高品质的欧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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